近日,广东省河源市卫健局组织疾控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,对市区在运营的游泳场所水质进行了监督抽检,此批抽检游泳场所共40家,其中发现5家游泳场所水质不合格,泳池水质未达标率为八分之一。
在此次检测指标为游泳池水游离性余氯、浑浊度、尿素、pH值、菌落总数、大肠菌群及浸脚消毒池水余氯等七项检测中,不合格指标主要为pH值、游离性余氯和菌落总数。
目前,河源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已责令抽检结果不合格单位立即整改,接下来,相关部门将持续追踪整改措施落实情况,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游泳场所卫生管理,有效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,保障游泳者的身体健康。
为了让大家更清楚了解游泳池各项水质指标范围,小编将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(GB 55020-2021)中,对人工游泳池水质指标卫生要求展示给大家,以供参考:
① 泳池水浑浊度不应超过0.5(NTU);
②游泳池水质PH值应该维持在7.0~7.8;
③在使用氯气及游离氯制剂消毒时,游离性余氯的浓度应维持在0.3~1.0(mg/L),化合性余氯的浓度不应超过0.4(mg/L);
④游泳池浸脚池中游离性余氯浓度应该维持在5~10(mg/L);
⑤在使用臭氧消毒时,泳池水面上方20cm的空气中,臭氧浓度不应超过0.2(mg/m³),池水中不应超过0.05(mg/m³);
⑥采用氯消毒和臭氧消毒时,游泳池水中的氧化还原电位不应低于700(ORP/mV),采用过氧化氢消毒时,游泳池水中的氧化还原电位应保持在200~300(ORP/mV);
⑦使用氰尿酸或含氰尿酸的氯化合物消毒剂时,室内池不应超过30(mg/L),室外池和紫外消毒不应超过100(mg/L);
⑧游泳池水中尿素浓度不应超过3.5(mg/L);
⑨游泳池水中菌落总数不应超过100(CFU/mL);
⑩游泳池水温应保持在23℃~30℃;
⑪游泳池水中的过氧化氢浓度60~100(mg/L);
⑫每100ml游泳池水中,都不应该被检测出有大肠菌群。